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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兴宁举办农兽药残留食品安全标准宣贯暨种植养殖安全用药指导培训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17  浏览次数:26
核心提示:10月23日,兴宁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农兽药残留食品安全标准宣贯暨种植养殖安全用药指导培训班。兴宁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个体种养代
 10月23日,兴宁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农兽药残留食品安全标准宣贯暨种植养殖安全用药指导培训班。兴宁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个体种养代表共162人参加了培训。

在培训现场,梅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任、高级农艺师曾祥银围绕“种植养殖用药安全”主题,分别就《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农药安全使用规范》、《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等四个方面,通过案例分析方式,深入浅出地为学员作了详细的讲解。

参加培训的学员学习热情高涨,争相向授课老师提问并互动交流。同时,培训现场还派发水产养殖用药、国家禁限用农兽药名录等相关宣传资料共720份。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兴宁市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定期举办种植养殖安全用药指导培训班。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兴宁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个体种养代表种植养殖安全用药意识,提高了日常科学、安全用药水平。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个体种养代表纷纷表示,要坚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切实为广大市民提供放心粮、放心菜、放心肉,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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